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正式启用职业技能培训在线学习监管服务平台暨进一步推进实施“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通知

2022-03-14 15:56:20 92

穗人社函〔2021〕274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0号)精神及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防控工作要求,确保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有序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全面落实“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经局务会研究决定,正式启用广州市职业技能培训在线学习监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服务平台”),并将已对接监管服务平台的第一批职业技能线上培训平台信息予以公布(见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提高站位,加强培训监管

各区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监管,特别要在总结去年线上培训工作经验基础上,优先指导教学能力强、管理规范有序且信用良好的培训机构开展线上培训工作。为拓展线上职业培训资源,在坚持自愿原则的基础上,鼓励符合申请条件和技术要求(见附件2)的线上培训平台,向各区人社部门提交申请(见附件3)并接入监管服务平台。监管服务平台不收取任何费用,并保证信息数据安全。线上培训不受地域限制,培训主体可从已接入监管服务平台的线上培训平台目录中自行选用。各区人社部门根据产业和市场所需,每双月15日前将提交申请的培训平台信息汇总,推荐至广州市职业能力培训指导中心,确保及时接入监管服务平台。

二、聚焦重点,提升培训质量

线上培训要以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为抓手,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百万工人”“百万农民”技能培训工程,注重为新一代电子信息等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以及半导体与集成电路等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提供培训服务,努力提高培训层次,提升高技能人才、技能等级证书培训比例。线上培训应侧重于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专业理论、疫情防控、安全知识等课程,线下培训应侧重于实操性强的应会示教课程和实训操作课程。职业技能培训要根据实际需要,鼓励理论知识课程通过线上、实操技能课程通过线下开展培训,促进线上线下培训有机融合衔接。

三、严格审核,确保培训合规

为确保线上培训教学质量和资金安全,所有领取财政(含专项)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包括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技能等级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培训等,如采用线上培训方式,在自愿接入监管服务平台(操作指南见附件4)后,应接受监管服务平台全程监管。线上培训课时须经监管服务平台验证并取得培训合格证明。各线上培训平台须配合市、区人社部门开展培训质量督导检查,自觉接受相关管理要求。线上培训平台如有弄虚作假、扰乱培训秩序、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则该线上培训平台所提供的所有培训信息均为无效数据,不能作为申领补贴的有效材料,同时,按规定取消涉事培训平台承办本市补贴性职业培训线上培训资质。

四、压实责任,确保培训安全

监管服务平台仅为技术辅助手段,各区要进一步强化监管主体责任,培训补贴审核、使用、管理、服务及监督检查仍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43号)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专帐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穗人社发〔2020〕12号)等文件规定执行,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确保专项资金安全。如发现弄虚作假、骗取、套取培训补贴资金的,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广州市职业能力培训指导中心反馈(联系电话:83362603;技术支持联系人:丁甘婷,13368715486)。

附件:

1. 完成对接的职业技能线上培训平台名单(第一批)

2. 线上培训平台技术要求

3. 接入监管服务平台申请表

4. 职业技能监管服务平台操作手册——培训机构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21日